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

在试鸣防空警报的同时,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、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、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和手机短信,发布防空警报信息。防空警报试鸣前,请各新闻单位及地铁、公交、相关公共信息发布载体广泛进行宣传,请各区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并落实防空演练预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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